为深化“放管服”变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紧缩不动产挂号处理时刻的告诉》(国办发〔2019〕8号)要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交税人变革取得感,现就优化房地产买卖办税方法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拓展办税途径,推广网上预核
税务部分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依照税务总局一致标准,根据电子税务局各类办税途径,推广房地产买卖税收网上预核,完成交税人线上提交材料,税务部分预核并反应信息,削减现场办税时刻,缓解窗口压力。有条件的区域,可经过同享各部分信息,依托电子税务局完成网上核算税款、核实优惠、交交税款、开具凭据等功能,为交税人供给全流程网上办税服务。
二、推动部分协作,实施一窗受理
税务部分要活跃会同自然资源、住宅城乡建设等部分推广建立房地产买卖、办税、挂号归纳窗口,一次性收取各部分事务事项所需悉数材料。不具备设置归纳窗口条件的区域,税务部分要自动合作相关部分整合各事务事项所需材料,推动由一个部分的窗口一致受理,经过内部流通,传递给其他部分,防止材料重复提交和交税人多跑路。
三、优化服务流程,推广事务联办
税务部分要联合自然资源、住宅城乡建设等部分活跃保险推广事务联办。可依托政府政务信息渠道,推动信息同享,在此基础上,经过优化服务流程,联通事务处理体系,削减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有条件的区域,可与相关部分一起探究实施“网上事务联办”。
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告诉》(国税发〔2004〕137号)一起废止。
特此布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