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
依据法律法规,企业务必有法律法规的组织架构,监事会或监事会是一个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人公司是责任有限公司的一种,还要合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可是因为一人公司的公司股东只能一人,因此一人公司能够 不设监事会而仅设监事会。有关法律法规可参照:《中华共和国破产法》第五十二条 责任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组员不可低于三人。股东人数偏少或是经营规模小的责任有限公司,能够 设一至二名监事会,不设监事会。
那麼,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缺点?
一人有限公司,就是说只能一个法人股东或是一个自然人股东,一个普通合伙人只有项目投资开设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可是一人有限公司有一个显著的缺点:一般状况下,公司股东不可以证实企业资产单独于自身的资产,因此会对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