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个别工商户法令》(以下简称新法令)正式颁布施行,个别工商户的注册作业也相应地进行了调整。从现在施行状况看,个别工商户的注册作业行政效能优势却并未表现,下面从几个方面临个别工商户登记注册作业效能进行剖析。
一、个别户档案材料的比照数据
(一)档案材料的纵向比照
新法令施行前,无前置答应的个别户登记一般归档只涉及到3项材料,即: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登记请求书、经营场所证明。而新法令施行后,无前置答应的个别户登记归档却涉及到的材料12项,即:开业核准通知书、开业登记请求书、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称号预先核准请求书、称号预先核准审阅表、身F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租借合同、受理通知书、准予登记通知书、开业登记审阅表、营业执照颁布及归档记载表、党建统计表等。经过比照新法令施行前后的个别户档案,其归档材料页数分别为4页、16页。
(二)档案材料的横向比照
无前置答应的公司的建立档案材料项目有17项,个别的档案材料由本来的3项增加到12项,其详细比照状况如下:


从个别开业卷内目录的1——12项是必要项目,在必要项目中较公司开业项目多了3项,分别是个别工商户称号预先核准审阅表、准予登记通知书、个别工商户党建统计表(经营户),而公司开业项目中,仅带有公司特征的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抉择、公司决议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证明、资信证明等,是差异于个别户开业项目。经过比照个别户(无前置答应项)与公司(无前置答应项)档案,其归档的材料页数分别为16页与36页,从上面的数字比照看,个别户建立登记现已堪比公司的建立登记。
二、个别户登记材料的规则溯源
(一)建立请求中材料的规则溯源
新法令中对登记材料有清晰规则,在法令第八条第一款中规则了请求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登记请求书、身F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第十一条:请求注册登记或许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归于依法须获得行政答应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证明。
在2004年8月1日施行的《个别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则》中有清晰的论述。第五条规则请求个别工商户建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请求人签署的个别工商户建立登记请求书;(二)请求人身F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则提交的其他文件。
新法令关于登记材料的规则,较《个别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则》取消了“请求人签署”等字样,言语标准更简练,操作方法更灵敏。
(二)受理程序中材料的规则溯源
新法令第九条规则的关于登记机关受理个别户建立登记程序中,要求在“请求材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的,当场予以登记;请求材料不完全或许不契合法定方法要求的,当场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契合个别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奉告请求人,阐明理由,奉告请求人有权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较《个别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则》中第十一条规则:“登记机关受理登记请求,应该发给请求人受理通知书。对不契合受理条件的登记请求,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请求人不予受理通知书”,没有清晰提及发给请求人受理通知书,而是着重应该当场予以登记。
但根据《行政答应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行政机关受理或许不予受理行政答应请求,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据”。清晰说到契合受理条件的登记请求,发给请求人受理通知书。
关于其他受理程序中的材料没有查找到相关根据。
三、注册作业的行政效能剖析
在登记机关施行行政答应中,依照《行政答应法》第六条的规则:“施行行政答应,应当遵从便民的准则,进步办事功率,提供优质服务”。
(一)便民准则状况剖析
新法令施行后,请求建立的个别工商户(无前置答应)较施行前填写的各类表格比照如下表:

新法令施行前后,请求人需求填写的表格由1份增加到6份,请求程序变得相对杂乱,填写的材料也多有重复。其间个别工商户开业登记请求书中需求填写身F证号码、居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项目,个别工商户称号预先核准请求书中需求粘贴身F证复印件,填写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而还需求独自提供身F证复印件。6份表格中,每一份请求人都需求仔细填写并签名。而在新法令施行前,请求人只是填写1份请求表格,这份请求的功用却同6份表格的功用适当。从填写表格的数量与所花费的时刻来看,新注册表格内容的设置并未表现出便民。
(二)注册功率状况剖析
新法令施行后,登记机关受理个别工商户建立请求,较新法令施行前构成程序材料比照如下表:

新法令施行前,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只需求打印1份个别工商户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归入档案,新法令施行后,登记机关需求打印6份程序材料,在市局“0001”工程的布景下,登记注册个别营业执照一般1天或当场办结,这样就呈现了6份材料的打印时刻是共同的,假如不计来往审批的时效,只是核算打印材料这一项就反映出新法令施行后注册功率较施行前低。
(三)注册行政本钱剖析
在新法令施行前,登记机关向请求人提供1份登记请求表格、打印1份称号预先核准请求书,而施行后登记机关需求向请求人提供6份表格、打印6份通知书、审阅表,不计人力本钱、行政管理本钱及后期的档案管理本钱,仅书式材料的本钱就增加了5倍。
《行政答应法》第六条的注解中有清晰论述:行政机关施行行政行为,要考虑客观规律,事前做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必定的本钱效益剖析,以使相应的决议计划和行为具有最大或许的合理性,尽或许给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带来好处和尽或许削减对国家、社会、行政相对人的危害。
从上面剖析的成果看,新的工商登记方法没有表现出应有的便民准则、功率准则,反而设置了许多妨碍,并大大地增加了行政本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