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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虚开

发布时间:2020-04-10 00:00 作者:admin


开具F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F票的开具要求:


G 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F票使用规定》的通知(G 税发[2006]156号) 第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F票。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F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F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F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F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从上述规定来看,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F票要求与实际交易相符,并没有规定要与经营范围相符,因此,对于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应税业务为客户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F票,明显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F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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