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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同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1-15 00:00 作者:admin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同体现在哪些方 面?现在依据公司法的规则进行具体比照。

  1、出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主体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令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归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建立条件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企业注册资本更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建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更低限额的约束,只需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别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钱银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职责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方式未做出任何强制性规则。

  4、税收征缴规则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依照税法规则,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只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G 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规则,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从2000年1月1日起,中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出资者职责承当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当"有限职责",仅有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情况下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以其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其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6、财务核算要求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管帐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管帐报告,并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管帐帐簿来进行管帐核算,无需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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