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增值税发票从2014年8月1日开始使用
发布时间:2021-01-10 00:00 作者:admin
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F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F票管理,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专用F票(以下简称专用F票)和增值税普通F票(以下简称普通F票)进行改版,同时提升专用F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F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防伪技术水平。现将启用新版增值税F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F票代码的调整 F票代码第8位代表F票种类,货运专票由“7”调整为“2”,普通F票由“6”调整为“3”。
二、F票内容的调整 (一)调整专用F票部分栏次内容,将“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分别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尾的 “销货单位:(章)”改为“销售方:(章)”。专用F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将第一联“记帐联:销货方计帐凭证”改为“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用途“购货方扣税凭证”改为“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F票联用途“购货方计帐凭证”改为“购买方记账凭证”。调整后的专用F票票样见附件1。
(二)调整普通F票部分栏次内容,将“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分别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尾的 “销货单位:(章)”改为“销售方:(章)”。F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将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F票联用途“购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购买方记账凭证”。调整后的普通F票票样见附件2。
三、提升专用F票和货运专票防伪技术水平 取消F票监制章和双杠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征。在保留部分防伪特征基础上,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征。
四、其他有关问题 自2014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专用F票、货运专票和普通F票,老版专用F票、货运专票和普通F票暂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专用F票票样:
2、新版增值税普通F票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