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撑国家铁路建造,现就投资者获得我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方针布告如下: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组织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我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归还主体的债券,包含我国铁路建造债券、中期收据、短期融资券等债款融资东西。
特此布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6日
